井口和井底车场必须有把钩工。
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解读】本条是关于乘罐的有关规定。
人员升入井乘罐必须遵守秩序,不能混乱,否则会因乘罐超员拥挤,而发生坠井和挤伤事故。
1978年2月13日,某矿副井罐内已经满员,正要下放罐笼,突然又来1人,不顾劝阻强行人罐,把钩工坚决不同意,便将此人往外拉时,信号工突然发出下放罐笼信号,使该人坠井死亡。
罐笼的高速运行产生强烈的横向摆动,会使罐内的货物产生移动,这种移动是急促的具有冲击性的,如果人货混装,会对人造成伤害,甚至将人撞出坠井。
1961年5月2日19点50分,某矿二号井主井罐笼,因井下急要水泵,将一台10kW水泵抬进罐笼,信号工看水泵不大,井下又要的急,就同意一名副井长和一名工人一起进罐各站一角,信号工交待要扶好,但未看到西门的摇台是否扳起,就发出开车信号。当罐笼下降2m时,罐门梁与摇台尖相撞,罐笼向东摆动,继而又向西摆动,1名工人在两次摆动中不慎被甩出罐笼坠井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