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解读】本条是关于检修、搬迁、开关闭锁功能和停送电的规定。
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极易发生人身触电和弧光短路事故,造成人身触电伤亡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时,可能因电气设备绝缘破坏造成作业人员触电;也可能造成设备失爆、短路产生高温电弧引起供电中断或引爆瓦斯或煤尘,造成重大事故。对于贮存电容电量较多的设备经过导体对地放电时,将会产生很大的电火花,其能量远远超过引起瓦斯爆炸的能量(0.28MJ),足以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开关闭锁装置是防止误操作和违章操作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保证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之一,所以防爆设备的闭锁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停电挂牌是防止人身触电有效的停、送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