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解读】本条是关于照明、信号电源供电装置的规定。
煤矿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是矿井应用最广泛的小件设备,它分布于矿井各种场所,使用面广量大,管理也较为困难,事故率高。使用干式变压器和手动开关,只有短路保护功能,而因线路截面小、供电线路长、短路保护的灵敏系数也达不到要求,短路后不能保护而引发事故。近年来已开发使用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功能,且将干式变压器和开关集为一体,体积小、质量轻、使用方便,在安全可靠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上都有明显优势,全面推广使用是必然趋势。因而要求:井下照明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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