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必须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资质认证,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矿山救护队必须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资质认证,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解读】本条是对矿山救护队资质的规定。
矿山救护队的资质根据其具备矿山应急救援活动的综合能力,包括队伍编制、人员构成与素质、技术装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救援能力、标准化等要素分为一~五个级别。
1.一级矿山救护队应具有独立承担矿山特大以上事故的抢救与处置的能力。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矿山及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二级矿山救护队应具有独立承担矿山特大事故的抢救与处置的能力。可以在本省区从事矿山及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三级矿山救护队应具有独立承担矿山重大事故和联合处理矿山特大事故抢救与处理的能力。可以在本地区从事矿山及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四级矿山救护队应具有独立承担矿山重大事故和联合处理矿山特大事故抢救与处理的能力。可以在本县(矿区)从事矿山及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五级矿山救护队应具有独立承担矿山一般事故和联合处理矿山重大事故抢救与处理的能力。可以在本企业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未取得矿山救护队资质认证的不得擅自从事矿山救护活动。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证工作和证书的获得必须依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办法》的规定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