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需矿山救护队执行的排放瓦斯、启封火区、震动爆破、反风演习等安全技术工作的安全措施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参加。
制定需矿山救护队执行的排放瓦斯、启封火区、震动爆破、反风演习等安全技术工作的安全措施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参加。
矿山救护队从事井下安全技术工作时,必须携带氧气呼吸器及相关仪器装备,并按规定佩戴氧气呼吸器。
【解读】本条是对矿山救护队从事安全技术工作时,必须参加制定安全措施和携带装备、佩戴氧气呼吸器的规定。
安全技术工作:矿山救护队佩戴氧气呼吸器按照计划到煤矿井下执行排放瓦斯、启封火区、震动爆破、反风演习等各项非事故性工作。
矿井需要矿山救护队执行安全技术工作时,负责矿井技术、通风、安全和生产部门等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要求矿山救护队必须派技术员或队长参加。因为矿山救护队执行上述这些任务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及侦察、抢救、检测等仪器设备。一旦工作现场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救护队员就必须按规定佩用氧气呼吸器工作。所以,矿山救护队技术负责人参加制定措施会议时,必须弄清楚准备执行任务区域的所有情况并参加意见和讨论。当救护队执行安全技术工作时,必须由矿山救护队参加制定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人员贯彻措施,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