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才能发展、发展必须安全的思想,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政府行政首长两个负责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政府的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的位置,由“第一把手”负总责,用第一的决心、第一的力度、第一的措施,一心一意、一如既往、一以贯之地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煤矿工作条件差,实现安全生产的难度大,这是一个公认的问题,但为什么在同等的条件下,有的煤矿能够实现安全生产,而有的煤矿却事故频发?在同一个矿井中,为什么有的区队能实现安全生产,而有的区队却屡次发生安全事故?同样是矿工,为什么有的人下了一辈子井都平平安安,而有的人却是经常出问题?关键的一点就是思想认识高低和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工作是否到位的问题,只要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实现安全生产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工人没有安全意识,施工没有相关措施,也没有正确到位的安全监督,整天靠自以为是、靠运气、靠侥幸干工作,早晚都要出问题、出事故。安全工作不是老大难,和生产一样,安全仅仅是煤矿企业的一项本职工作而已,不具备多大的特殊性,只要肯抓,就能管好。抓与不抓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决不能有丝毫马虎。全面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通过责任制的落实,可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必须做到为官一任,既要发展一方经济,更要保一方平安,不能以发展经济为由,不顾安全生产或放松安全生产管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谁办矿、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和“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安全责任,进行严肃处理,不能不了了之。
上一篇:承压奋进永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