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批准建设矿鸿工业互联创新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函〔2021〕263号)有关安排,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拟批准建设矿鸿工业互联创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19日至9月2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并附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公示期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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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