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矿井管理人员遵法守法意识,筑牢法律防线,按照矿“开小灶”工作总体安排。2023年2月23日,鲁班山北矿外聘宜宾吉隆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老师罗贵才在矿四楼会议室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项培训。矿班子成员、副总师、中层管理人员、各基层队队长、书记共计78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主要对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后及新增的条款进行逐项解读,重点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新《安全生产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一百三十四条、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各级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了法律意识,为矿井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