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信息传输
制度根据省局关于瓦斯监测监控有“四条
标准” ,特制定本
制度:
1、监控室维修人员必须保证井下各测点、 各个传感器正常工作,能正确传输真实、可靠的实时数据。
2、井下实时数据上传标定后,经山西省
煤矿瓦斯网络系统逐级上传到市、省局监控中心。
3、对实时数据上传过程中的报警, 系统故障, 上传中断等情况,监控室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处理。
4、监控室必须坚持 24 小时值班
制度,如发现数据无故不能及时上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对各种不正常情况一定及时认真记录,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