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7·2”运输事故案例
2023年7月2日6时23分,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矿业公司)首采区+222m采煤平盘发生一起运输事故,1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99.326万元(截止2023年7月9日)。
一、事故单位概况
广汇矿业公司为民营企业,证照齐全,生产能力1800万吨/年。公司采煤作业为自营,土石方剥离工程外包给伊吾县华野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华野公司)、新疆鸣阳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鸣阳公司)和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白石湖分公司(死者所在施工队)。3家外包施工队伍均两班两运转,每班12小时,工资按照出勤天数计算,无固定轮休安排。
二、事故直接原因
装载机驾驶员在无安全挡墙的+222m平盘上清理飞石和浮煤时,倒车过程中将装载机驶出+222m平盘,翻至+218m平盘,导致自身受伤死亡。
三、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未严格按照《2023年采剥设计》留设平盘宽度。设计要求最小工作平盘宽度60m,采掘带宽度30m,实际装载机跌落点平盘宽度16.6m;设计要求平盘边缘修筑底宽3m、顶宽1m、高0.8m的安全挡墙,现场未按照设计修筑。二是安排临时性工作,未到现场勘查确认作业环境,致使装载机在平盘宽度不足、未修筑安全挡墙的平盘作业;三是未根据《煤表清理安全技术措施》安排专职的现场指挥人员监督煤表清理作业,现场监督人员同时监督+246m平盘采装作业、+222m平盘煤表清理作业;四是煤矿安环部负责事故区域安全巡查的安全员在事故当班未到+222m平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
2.技术管理不到位。一是煤矿编制的《煤表清理安全技术措施》指导性不强,未明确清理飞石、浮煤作业的安全条件。二是中铁白石湖分公司制定的《推土机、铲车作业程序》对装载机作业时“距离坡顶线安全距离保持2m”的规定与煤矿制定的《煤表清理安全技术措施》对装载机作业时“与台阶边缘保持3m以上安全距离”要求不一致,反映煤矿与外包工程施工队在技术规范上不统一。三是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对临时安排的工作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研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一是煤矿对国务院安委办新疆矿山安全生产帮扶指导组提出的最小工作平盘宽度不符合设计的问题重视不够,未能及时发现+222m平盘宽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事故隐患;二是煤矿、中铁白石湖分公司领导带班安全巡查流于形式,对长期存在的+222m平盘宽度不符合设计、未设置安全挡墙的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三是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中铁白石湖分公司的监督检查频次低,今年仅检查一次,检查出的问题均为现场可立即整改的问题。
4.对外包施工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煤矿未对中铁白石湖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对中铁白石湖分公司存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部分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职责不清等安全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整改;对中铁白石湖分公司员工招录、培训考核、上岗作业缺乏监督检查;对中铁白石湖分公司员工长期高强度作业熟视无睹, 2023年以来,未安排遇难者正常轮休,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
5.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学习《推土机、铲车作业程序》和《煤表清理安全技术措施》浮于表面,同岗位装载机司机对两项措施当中的安全要求不清楚,现场监督清理煤表的人员未学习两项措施;中铁白石湖分公司培训过程流于形式,日常培训以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视频为主,培训方式单一,无针对性。
6.智能化矿山建设推动落后。煤矿仅在矿用自卸卡车上安装矿卡调度系统、车辆防碰撞系统,未对装载机、挖掘机等辅助设备上安装相关调度系统,无法实时查看辅助设备操作人员工作状态和作业情况。
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对事故煤矿及中铁白石湖分公司分别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事故煤矿向当地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对11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罚款并对其中2名人员给予政务处分,对1名事故责任人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