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巴里坤银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8·21”一般运输事故案例
2023年8月21日7时30分许,巴里坤银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鑫矿业)SA1104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一起运输事故,1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31.3万元(截止9月1日)。
一、事故单位概况
银鑫矿业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西部矿区,行政区隶属大红柳峡乡,证照齐全,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布置3条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全矿井划分为3个水平,按水平划分为三个采区,一水平+1240m,二水平+1000m,三水平+750m。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工艺为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采空区处理方法为全部垮落法。
二、事故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在带式输送机运转期间清理浮煤,被卷入压带辊中挤压致死。
三、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现场带班副区长对带式输送机运转时清理浮煤的违章行为不仅未制止纠正,反而在现场“看了一会儿”;现场管理人员未开展作业环境安全确认,未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带式输送机防护栏拆除、光线差、安全间距不足的事故隐患。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SA1104采煤工作面末采期间,巷道变形底鼓导致带式输送机跑偏,变坡点、导向滚筒处长期因原煤撒落停机清理,煤矿对该事故隐患未采取治理措施,一直被动应付。
3.技术管理粗放。煤矿编制的《清理浮货技术措施》内容缺失,未明确在靠近带式输送机转动部位清理浮煤的工作流程。
4.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漏管失控。南翼多个工作面在末采期间巷道变形量大,带式输送机跑偏严重,在SA1104采煤工作面进入末采时,事故单位未超前分析研判巷道压力大、变形严重带来的安全风险并进行管控。
5.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作业人员对《清理浮货技术措施》掌握不牢,对清理浮煤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清;张彦军(死者)未在《清理浮货技术措施》学习签到表中签字,且多项技术措施培训签字不一致,存在代签现象。
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对事故煤矿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新疆龙煤能源有限公司向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书面检讨。对9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罚款并对其中2名人员给予政务处分,对1名事故责任人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其他责任人员由新疆龙煤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