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泌阳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5·4”较大冒顶事故案例
2023年5月4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矿业)二采区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700万元。事故发生后企业瞒报。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天宇矿业为民营企业,建设矿井,开采矿种为铁矿石,生产能力5万吨/年,开采深度为+220米至+60米。项目施工单位为三门峡卢氏县金圣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仁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在天宇矿业2#井下4中段,属于超层越界建设区域,巷道长度33米,事发时现场人员正在检查核对支护锚杆使用情况。
二、事故直接原因
该矿超层越界违法建设,巷道支护质量不可靠,上部不稳定岩石突然坍塌垮落,造成作业人员遇难。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天宇矿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长期不到岗、不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冒顶隐患;超层越界作业,采矿许可证确定的开采深度为+220米至+60米,事故发生位置巷道低于采矿许可证限采最低标高87.13米;事故后瞒报。
2.施工单位。卢氏金圣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泌阳分公司未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消除冒顶隐患,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明知超层越界,未停止建设行为。
3.监理单位。河南仁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理,派驻监理人员不具备矿山监理资质;未履行监理人义务,未认真检查工程质量,未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4.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一是泌阳县自然资源局未及时发现查处超层越界违法行为。二是泌阳县应急管理局对泌阳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卢氏金圣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泌阳分公司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不力。三是泌阳县马谷田镇党委政府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力,对非煤矿山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该矿超层越界等问题。
四、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共对2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天宇矿业2名实际控制人、卢氏金圣井巷工程公司驻马店市泌阳县分公司现场负责人、仁诚工程管理服务公司驻天宇矿业监理等4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天宇矿业主要负责人、3名参与瞒报员工、卢氏金圣井巷工程公司驻马店市泌阳县分公司技术人员、仁诚工程管理服务公司副总经理等6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泌阳县马谷田镇党委书记、镇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兼局长等15名公职人员移交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处理。
建议由泌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对天宇矿业、卢氏金圣井巷工程公司、仁诚工程管理服务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建议由泌阳县自然资源局对天宇矿业超层越界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责成泌阳县自然资源局、泌阳县应急管理局、马谷田镇党委政府向泌阳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泌阳县委、县政府向驻马店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