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矿分公司井下队党支部党纪教育学习 以案说纪
近日,董矿分公司井下队党支部在党纪教育学习中,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井下队党支部书记范波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讲述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腐败典型案例。
2023年12月29日,罗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4年3月,他因受贿47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昔日的领导主动投案,虽然已经退休多年,还是让我们企业干部职工深受震动。在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中,党支部书记范波就结合罗某某典型案例,及时组织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
党员兼纪检员呼红旗结合罗某某案例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罗某某之所以违纪违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当回事,纪法意识淡漠、防线失守,贪念占据了上风。
井下队党支部书记范波讲话并要求,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持续深化纪律学习,时时以《条例》要求对照检视思想和行动,把廉洁自律的篱笆扎紧扎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的就是要让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守底线、敢担当、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