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五矿:查处“三违”有罚有奖
5月10日,阳泉五矿掘进二队队长杜建军早班跟班,当他走到8516底抽巷掘进作业点时,职工们正在进行施工帮锚杆。
杜建军在现场巡查时发现,职工缠志旭在衣服袖口未扎好的情况下正在进行帮锚杆的施工作业。当即责令他停止打钻作业,要求他把袖口扎紧以后再工作,并对他的违章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
班后,杜建军专门找缠志旭进行了谈话,认真分析了此次“三违”行为的危害。对照阳泉五矿“三违”管理办法,依据“三违”情形第80条的规定,打眼前未扎好袖口,打眼戴手套,头灯线没有整理好的,考核100元。对应相应的分值,缠志旭当班被扣除了工分20分。
通过杜建军一对一的“三违”帮教,缠志旭被罚的心服口服。
阳泉五矿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潞安化工集团阳泉五矿“三违”管理办法》,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有效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成立“三违”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全矿反“三违”行为的总结,并指导、协调、督导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反“三违”工作组织协调会,对多发性、重复性严重及以上“三违”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五矿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反“三违”指标。矿级领导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起,生产系统助理以上人员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起,其余单位、机关部室助理以上领导每月抓“三违”指标不少于1起。直属队、三级队队干每月抓“三违”指标不少于3起,各队组建立“三违”内部管理办法,队干查处的“三违”按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帮教处理;队内自行查处处理的“三违”,矿层面不再进行考核处理,不影响“三违”人员的“安心奖”奖励。建立违章举报机制,员工发现其他人存在“三违”行为后可直接向矿调度室、安全监察处进行举报;对于积极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要根据其举报“三违”行为性质的不同。经核实属实后奖励举报人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落实“三违”人员考核返还机制,员工个人自发生一般“三违”违章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再次发生“三违”的,可申请返还“三违”考核。今年4月份,五矿根据“三违”人员罚款返还机制,对2月份查处的三违罚款进行了返回,共328人符合返还条件,共计返还20400元。
严格“三违”帮教管理。建立“三违”帮教培训管理机制。对一般“三违”人员,除经济考核外,要现场开展培训教育,队组党政正职在本月内及时对其进行帮教,了解“三违”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化解“三违”人员的负面思想;对严重“三违”人员,除落实较重“三违”帮教措施外,还要建立亲情帮教工作机制,向家属下发《致违章人员家属的一封信》,由家属录制“亲情安全寄语”微视频,在全队组进行播放,教育队组全体从业人员认识到违章行为给家庭、给亲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努力促进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