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及未遂事故管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27 09:40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了实现全员参与风险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大对“三违”、未遂事故的预控,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作业人员都有义务举报“三违”及未遂事故。
2.不论任何时间、地点,一经发现“三违”必须立即制止,及时向本安办或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3.对未遂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出给予责任单位3000元罚款,并扣掉相应考核分。情节严重的,矿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追查并通报处理。
4.对“三违”现象不加制止和纠正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给予单位5000元罚款,并扣掉相应考核分,给予个人2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5.对“三违”现象、未遂事故的汇报要形成统一表格,详实填写相关内容。本安办负责对汇报表的统计,并保存记录。
6.对“三违”及未遂事故举报实行奖励制度,对于举报一般的未遂事故一次奖励50元,对于重大的未遂事故一次奖励100元。
7.矿里设置“三违”及未遂事故举报电话,举报可直接或采取打电话的形式举报,“三违”及未遂事故举报受理单位为本安办,电话:6805425(6805406)。
8.对“三违”及未遂事故举报人,受理单位要为其严格保密。举报各类事件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或编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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