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知识问答/为什么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
《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制定了从业人员提出批评权、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指挥权以及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