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矿山救护大队服役制救护队员招聘简章
兖矿能源矿山救护大队服役制救护队员招聘简章
一、兖矿能源矿山救护大队简介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和抢救矿井火灾、矿山水灾、瓦斯与煤尘爆炸、瓦斯突出与喷出、火药爆破炮烟中毒等矿山灾害的职业性、技术性、军事化的专业队伍。
兖矿能源矿山救护大队成立于1991年12月21日,2005年被原国家安监总局命名为国家区域矿山救援基地,2011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14个区域救援队之一。
二、招聘人数及范围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服役制矿山救护队员30名。
(二)招聘范围
公司生产矿井在岗合同制井下岗位职工。
三、招聘原则
(一)个人自愿、双向选择;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及体能测试、体检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个人报名:2022年6月25日—7月8日
报名人员将本人一寸照片、报名表(各级审批意见、盖章齐全)、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扫描,发到报名单位指定邮箱。报名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8日下午4点,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统一设在兖矿能源矿山救护大队(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南营村北首;原许厂煤矿),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报名资料原件。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理论考试:
考试地点:矿山救护大队
(四)面试及体能测试:
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体能素质。
测试地点: 矿山救护大队
(五)体检: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择优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理论考试占40%,面试及体能测试占60%),择优录取,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五、救护队员管理
服役制救护队员的管理、待遇、退役和安置等按照《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役制矿山救护队员管理办法(暂行)》(兖矿股发〔2022〕37号)有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服役制矿山救护队员在服役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聘用后经过培训、编队实习(6个月),综合考核合格者,人事关系(档案)调转矿山救护大队,服役期间严格与矿山救护大队签订《矿山救护队员服役协议书》,服役期满(年满45周岁)返回原单位。
六、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
联系电话:
七、有关要求
(一)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报名工作,切实把志愿从事矿山救护工作的优秀青年推荐上来。
(二)为使招聘工作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反招聘纪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严肃处理。
附件1:服役制矿山救护队员招聘条件.docx
附件2:服役制矿山救护队员应聘登记表.docx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