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欣集团能源事业部招聘计划书
1. 矿长(储备)
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煤矿全盘管理工作(绿色矿山、智慧矿山、质量标准化等一系列工作实施和验收),积极做好与行管部门、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煤矿的土地征用、林草等一系列手续的申报、督办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当地政府、村民关系,并办理款项缴纳、费用补偿等一系列工作,确保落实到位,使工作顺利推进;
四、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督落实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承担责任。
五、全面落实并完成集团制定的目标及管理任务(企业文化、定额管理、团队建设、行政管理、制度执行等);
六、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严格要求分管副矿长做好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各方面监督管理工作;
七、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
八、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及奖罚办法,强化班组建设,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每月带班不得少于 5 次,入坑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九、严格管理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 总工程师(储备)
岗位职责:
一、协助矿长工作,负责煤矿技术管理,是煤矿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协助矿长完成绿色矿山、智慧矿山、质量标准化等一系列工作实施和验收。
二、组织或编制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并对全矿员工进行贯彻学习。
三、实施技术目标管理,完成奖罚、技术措施审批、培训等工作,完善技术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等,并严格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四、负责煤矿环境治理及复垦绿化的规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五、组织每月两次技术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初审、定级、复审等工作。
六、定期组织员工召开边坡管理专项会议,做好边坡管理工作。
七、深入现场进行技术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意见。(每月带班不得少于 6次,入坑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八、及时向矿长反映技术安全工作情况,为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九、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安全政策,组织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术规程》、《质量标准》和各种《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定期根据生产实际修改、补充《作业规程》;
十、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十一、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生产副矿长(储备)
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配合安全副矿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等。
三、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与安全副矿长共同规范整改。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完成生产任务。
四、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五、组织每月两次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初审、定级、复审等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进行复查验收。
六、组织部门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调度(每月带班不得少于 6 次,入坑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做好煤质管理工作,负责煤盘顶底板的清理、煤层中岩石带、夹矸的处理以及运输道路的维护、修整和洒水降尘工作。
八、及时向矿长反映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为安全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安全副矿长(储备)
岗位职责:
一、协助矿长制定煤矿各项安全制度、规程、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每月两次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初审、定级、复审等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进行复查验收。
三、检查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每月带班不得少于 6 次,入坑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及时向矿长反映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为生产安全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组织职工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体系,并贯彻实施。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监督检查全矿各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治理、职业病防治的督导工作。
十、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机电副矿长(储备)
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协同矿长完成对外的一系列工作。
二、组织分管部门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主持召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会议,应将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及时了解和掌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机电科科对机电、给排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配件、材料计划工作,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运转。
五、组织机电科科对煤矿机电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绝缘用具的检验与校定管理工作,做好煤矿机电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技术管理水平。
六、组织每月两次机电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初审、定级、复审等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进行复查验收。
七、经常组织机电科科员工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每月带班不得少于6 次,入坑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八、及时向矿长反映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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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 任职资格 ]
1.采矿工程、机电设备工程、安全管理等煤矿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露天煤矿全面管理、安全管理、机电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35岁以上至50岁以下;
4.持B级及以上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或矿建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