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驻矿安全督察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煤矿驻矿安全督察员队伍建设,推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稳步发展,确保全县煤矿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市有关驻矿督察员管理办法,现就公开招聘驻矿安全督察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驻矿安全督察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和相应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双眼裸视1.0以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热爱煤矿安全监管事业;
2、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等,熟练掌握驻矿安全督察业务技能和煤矿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煤炭相关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或者非煤炭相关专业工科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煤矿井下工作经验或从事过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按周岁计算;
5、旬邑户籍或生源,限男性。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3、现役军人;
4、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5、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
(1)有传染性疾病者;(2)色盲、近视(1.0以下)及耳聋者;(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4)中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晕眩症者;(5)尿内有异常成分者;(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煤矿督察工作者;(7)脸型特殊不适合佩戴面罩者。
6、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旬邑政府门户网站(www.snxunyi.gov.cn)、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招聘公告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9日—22日,报名人员持本人相关证件到县人社局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人员姓名),如实填写《旬邑县公开招聘驻矿督察员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由报名者本人交至县人社局。
3、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体测、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人员与体测人员不足1:3的比例,采取体测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依据有关标准考核,总分100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或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3、面试。依据体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或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员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处理、计划组织协调等能力,总分100分。
4、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体测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如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招聘人员与体测人员不足1:3的比例,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体测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如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最终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在旬邑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旬邑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培训
县工信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技能和安全防护培训,培训时长为1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驻矿安全督察员为临聘人员,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
新聘驻矿督察员试用期每人每月1600元,试用期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安全奖金、下井补助、交通补助、隐患排查整改奖金五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1600元/月,每2年晋升一档,档差100元;
2、安全奖金:驻矿督察办主任1200元/月、驻矿督察员1000元/月(每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不少于30条);
3、下井补助:每月下井不少于16次,每次补助50元;
4、交通费:200—500元/月;
5、隐患排查整改奖金,每发现确认一条重大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的奖励首先发现者500元,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加大奖励力度。
(二)社会保障
新聘任驻矿安全督察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后,享受“三费”和“五险”待遇;“三费”标准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待遇中扣缴。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旬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7日